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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痴迷传布“全能神教”被丈夫扭送至警方
发布时间:2015-04-27 13:23:24


    本网讯(兰珊 鹏程)  无知村妇痴迷“全能神”邪教,为传布邪教而多次离家出走,置家人、孩子于不顾,其丈夫为唤醒“中邪”的妻子将其扭送至警方,最终村妇获刑,4月27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对外发布该起“陈芳”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陈芳”有期徒刑4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69年3月出生的李芳系临沭县某村农妇,初中文化。2010年,李芳化名“陈芳”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并逐步发展成为该组织的“教会带领”,其在传教活动中传播“全能神”邪教书籍259本、光盘197张。

    去年7月13日,李的丈夫崔某在劝说无效后,为制止其进一步滑向邪教组织的深渊,果断地将其扭送至临沭警方,并先后向警方提供了李所持有的“全能神”邪教宣传品——书籍47本、光盘83张、文稿25份。去年8月19日,临沭警方对李芳实施刑拘。

    今年3月5日,检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芳传播全能神邪教书刊、光盘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李芳关于 “书籍不是她的,她只有六本书,只信全能神,没违背所有法律法规,不是教会带领” 的辩解,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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