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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墙归属起纷争 男子持铁棍撬石伤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5-05-11 14:32:33


    本网讯(毛伟)  因为一面红墙的归属纠纷,一男子来个了“该出手时就出手”,结果致人轻伤既赔钱又领刑。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全拘役五个月。

    2013年5月15日15时许,被告人刘全因其家房子边的红石墙归属问题与被害人刘生发生纠纷。双方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刘全在红石墙上用铁棍撬下一块红石压倒捡假牙的刘生,致其左脚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刘生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案发后,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全在与被害人争吵期间,不计后果故意放任自己行为,持铁棍撬下石块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相邻纠纷引发,案发后被告人就被害人医疗费等损失进行了积极履赔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又系初犯、偶犯,依法对被告人可予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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