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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散尽财 为还房贷情侣跨市贩毒双双领刑
发布时间:2015-05-11 14:56:00


    本网讯(吴舒婷 陈显跃)  一对有吸毒经历的情侣,女方因经济问题无力偿还房贷,男方“英雄救美”竟走上贩毒之路。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被告人王进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谢仕红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王进明与谢仕红系情侣,都曾有吸毒的经历,因吸毒散财殆尽,谢仕红连还房贷的钱都被“吸”个精光。于是,王进明主动提出贩卖一些冰毒赚钱帮谢仕红还贷。2014年4月10日晚,王进明伙同谢仕红、曾某某经共同商量后在龙岩市区购买了200克甲基苯丙胺(冰毒),并连夜驾驶轿车从龙岩上高速公路准备到三明地区进行贩卖,在三明市区、沙县、泰宁贩毒均未果。在途中,王进明、谢仕红、曾某某吸食了部分,曾某某拿了部分放在自己身上,王进明拿了部分放在口袋里自己吸食,剩余137.6克放置在车上。次日零时许,王进明、谢仕红及曾某某驾车到达将乐县水南镇某酒店门口路段时遇公安机关设卡检查,王进明、谢仕红被当场抓获,曾某某逃逸。经鉴定,从车上查获的137.6克白色结晶物未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检出甲基麻黄碱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王进明与谢仕红与他人购买、运输甲基苯丙胺,欲贩卖获利,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二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且毒品尚未进入市场流通,可减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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