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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网上发帖寻初恋女友 妻子诉离婚未获准
发布时间:2015-05-12 10:40:09


    本网讯(徐瑾 胡正民)  丈夫在网上发帖寻找初恋女友,妻子发现后起诉离婚。2015年5月11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离婚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胡小鹃的离婚请求。

    家住吉安市青原区的胡小鹃和李吉平都是“90后”,两人在网上相识不久后,于2011年6月进行了结婚登记。2012年8月生育一女孩。婚初,两人感情尚好,但随着小孩的出生,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一段时间后,被告李吉平,不与胡小鹃争吵,回家后就上网,经常在网上QQ聊天到深夜。一天,朋友悄悄地告诉胡小娟,李吉平论坛上发帖寻找初恋女友。胡小鹃开始不信,但看到各大论坛都有同样的帖子,留的都是李吉平的网名、QQ号和手机号,胡小鹃气得火冒三丈。胡小鹃质问李吉平,李吉平很快承认这事,还说这么多年没有音信,也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如果找到了就离婚再娶她。胡小鹃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胡小鹃与被告李吉平系自由恋爱、自主结婚,婚后又生育了小孩,应有一定感情基础。只是近期被告在网上发贴寻找前女友的行为影响了夫妻感情,但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现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肯改正自己的缺点,原告应珍惜。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做到互敬、互爱、互让、互谅,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夫妻关系是能够和好如初的。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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