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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甥因地起纠纷 法官悉心调解续亲情
发布时间:2015-05-12 15:41:33


    本网讯(罗成标)  “多亏了县法院的贾法官,是他化解了我和舅舅之间的误会,我们都非常感谢他。”原告何勇逢人便说周至法院的法官好。5月8日,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秦岭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亲戚之间土地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矛盾得到平息,亲情得以重续,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告何勇与被告姚安华均过了花甲年,辈分上系舅甥关系。20多年前,原告何勇到周至县板房子镇齐心村和姚安华的外甥女结婚,做了上门女婿。由于外甥女双目失明,干不了农活,还需要人照顾,日子过得紧巴,姚安华于是把自家的5亩承包地交给何勇夫妇种植。到了2007年,姚安华要求何勇交回土地,何勇认为姚安华当初把地交给自己耕种时并没有说要交还的话,而且这么多年来土地一直由自己耕种,土地承包权应该属于自己,双方开始有了纠纷。因矛盾一直未能妥善解决,2015年初,何勇一纸诉状把舅舅姚安华诉至法庭。

    法官经过仔细审查发现该案法律关系简单,姚安华提交的土地承包合同合法有效,该案事实和法律上均无可争议,本可直接作出裁判。但是,法官经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何勇和姚安华两家久居深山,日子都过得都很艰难,如果以案办案,非但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效果,还可能让原告何勇一家生活陷入极度困境当中。案件主办法官贾赟当即决定,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设法修复舅甥关系,解封冰冻的亲情。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法官不辞辛苦多次驱车数小时深入到板房子镇齐心村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结合案情释法析理,耐心倾听原被告的意见想法,并进行针对性答疑。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和解释,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撤诉,该土地由原告何勇继续耕种,原告每年给被告交纳适当的土地承包费,具体数目由双方自行约定。

    至此,一起亲属之间的用地纠纷,因悉心调解及双方的互谅互让而得到了化解,舅甥两家终于冰释前嫌,挽回了迷失的亲情。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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