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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摩托车撞倒两辆车被判拘役2个月
发布时间:2015-05-22 09:38:02


    本网讯(王锡怀)  一男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不料撞倒了两辆车。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鄢礼军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4年12月13日18时许,被告人鄢礼军饮酒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从米易县丙谷镇丙谷集镇往家中行驶。当车行驶至米易县丙谷镇芭蕉箐村九社便道路处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李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及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挂,造成付某受伤,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米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鄢礼军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经四川兴法机动车司法鉴定所鉴定,鄢礼军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5.4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鄢礼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鄢礼军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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