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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钓鱼网站”诈骗玩家钱财 俩人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5-05-25 11:31:21


    本网讯(廖涛)  男子在网上设置虚假的网络游戏交易平台,并以低价出售Q币、游戏装备、点卡等为名诱骗玩家向假交易平台汇款充值。2015年5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聂伟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被告人万洋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3年9月,被告人聂伟在互联网上设置了一个假的网络游戏交易平台(俗称钓鱼网站),并将该交易平台与其取得的国付宝账号进行关联,该国付宝账号又与其银行卡绑定,然后通过QQ号,在一专门实施诈骗的QQ群里发布信息,寻找利用假的网络游戏交易平台,以低价出售Q币、游戏装备、点卡等为名诱骗玩家向假交易平台汇款充值,以此合伙骗取他人钱财的“枪手”。

    当年9月,被告人万洋通过QQ与被告人聂伟取得联系后商定,由被告人万洋在网络游戏论坛中发布低价出售游戏钻卡、游戏装备和游戏人物等虚假信息,并留下号码为QQ联系方式,待玩家与其联系后,便将虚假网络游戏交易平台的网址发给玩家(注该虚假交易平台上留有虚构为客服实为被告人万洋掌控的QQ号),尔后被告人万洋又以客服人员身份诱导玩家进行注册、充值。当玩家充值后接着又编造账户没有开通自动发货系统需再充值开通、银行账号出错被冻结需再充值解冻等各种理由,诱骗玩家不断往其指定的账户内汇款充值。当被告人聂伟设置的虚假网络游戏交易平台收到玩家汇款后,便与被告人万洋按一定比例分成。

    2014年2月26日,被告人聂伟、万洋通过上述作案方式共同骗取被害人曾某人民币16900元,其中被告人万洋分得13567元。

    2014年5月8日,被告人聂伟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8月1日,被告人万洋被公安机关抓获,两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同年8月8日,被告人万洋的亲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曾某1690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聂伟、万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6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万洋并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还可从宽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结合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意见,对被告人万洋依法可适用缓刑。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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