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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法院“立案直通车”开到群众家门口
发布时间:2015-06-09 17:37:58


    本网讯(王希玉 吕志栋)  “多亏了县法院的‘立案直通车’,我才顺利拿到了赔偿款。”6月8日,山东省冠县烟庄街道83岁的陈凤菊老人向记者说起半年前的诉讼,仍是满脸感激之情。

    2014年9月,陈凤菊老人在村头大街散步的时候,被邻村邱某某驾驶的玉米收割机撞伤,花去医疗费1.5万元,但事后邱某某始终未赔偿。年事已高的陈凤菊老人受伤未愈,无法亲自到法院立案,后听说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有“立案直通车”可以上门收案,于是在今年1月8日拨通了县法院立案庭的预约立案电话。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随即上门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将法律文书送达被告人邱某某,并当即开展调解工作,使赔偿问题很快得到圆满解决。

    “立案直通车”是该院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的一个便民服务品牌。去年以来,该院积极推行“立案下基层”活动,将窗口的各项服务职能搬到群众家门口,原来需要在县法院立案大厅办理的事项,在“立案直通车”都可以直接办理,切实解决了群众在诉讼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

    该院坚持将每周二固定为“立案直通车”工作时间,安排专门人员、车辆在各乡镇村庄特别是偏远村庄巡回服务。在诉讼高发期,“立案直通车”巡回工作时间确保每周不少于三天。在巡回立案的过程中,“立案直通车”在每个村庄停留一个小时左右,对活动不便的当事人,立案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收案;对前来咨询的群众,通过“拉家常”的形式耐心解答;对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工作人员可以进行口头立案、就地立案;对立案材料不全的当事人,发放“明白纸”,一次性告知准备事项。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立案直通车”的功能,该院立案庭还与“法庭工作室”、“诉讼联系点”、“基层联络员”搞好工作对接,借助他们身处基层的职能优势,将“立案直通车”的服务职能固定在群众身边。在“立案直通车”不在的时候,基层群众可以通过这些平台联系立案事宜。

    “立案直通车”开通以来,该院共开展巡回立案43次,受理案件61件,其中调解28件,撤诉20件,提供法律咨询120余人次,让立案职能覆盖到了基层的各个角落,切实方便基层群众诉讼,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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