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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领证结婚 妻为儿子隐忍多年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5-06-11 09:19:54


    本网讯(穆应水)  现在社会上一些年轻人,不计后果,匆匆生了孩子后领结婚证,在以后的日子里没有责任心,导致婚姻失败,家庭破裂,给自己和孩子造成伤害。6月1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用简易程序对一起离婚纠纷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007年4月15日,20岁的郭娟和22岁的刘鹏生下了一个男孩子。2008年1月15日,他们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刘鹏便同其他女子非法同居,造成双方感情破裂,郭娟为儿子忍气吞声回娘家居住。在2012年刘鹏因强奸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押于河南省某监狱。郭娟多次到监狱与刘鹏协商离婚,刘鹏不同意离婚,并因子女抚养产生纠纷。2015年2月3日,郭娟将刘鹏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由自己抚养8岁的儿子。

    法院经审理查明,郭娟陈诉事实清楚确凿。并认为刘鹏因犯罪在监狱服刑,结合他入狱时间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期限,二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准予郭娟和刘鹏离婚;儿子由郭娟抚养。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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