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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法院建立长效机制服务农民群众
发布时间:2015-06-12 13:35:05
本网讯(陈建新) 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注重服务新农村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服务农民群众。 建立服务三农便民长效机制。该院根据山区农村特点,设立墟日法庭、参阅诉状范本、法律咨询专线电话、巡回办案与预约上门相结合等一系列便民措施,积极为农民群众着想,为节约诉讼成本及时间,将便民措施实行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长效机制。实行指导人民调解经常化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的能力,认真学习外地法院的调解衔接方法,建立山区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力争将农村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在开庭中、下乡巡回办案中、法律咨询活动、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纠纷,形成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好基层法庭综合治理“前沿阵地”作用,各业务庭积极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 建立激励长效机制。对服务新农村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予以培养、总结、推广,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干警及时给予奖励,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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