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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法院正确运用财产保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6-15 11:34:40


    本网讯(李娜 张文龙)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应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诉讼前或诉讼中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镇平县人民法院正确运用财产保全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既不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又使申请人的诉讼权益得到保障,取得了良好效果。

    向当事人做好财产保全的提示。法院在立案大厅的诉讼须知栏目里着重介绍财产保全的业务流程。立案法官在接待当事人时及时告知他们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作用,使当事人能及时搜集提供财产线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下一步实现诉讼请求提供了保障。

    立案庭为当事人开通办案绿色通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对保全案件快速审查资料、完善担保、完成审批流程,必要的时候为当事人免、减、缓交保全费。在财产保全执行过程中加大人员投入和执行力度,力争做到快速执行或者实施到位,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处置争议物或财产。

    随着财产保全案件增加,保全的财产类别越来越多,新的问题也不断涌现。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针对在财产保全案件中涌现的共性问题统一制定规范,并针对突发问题作出指示,确保保全物品流程规范。针对当地珠宝玉石保全案件增多的现状,镇平县法院就制定了针对该类物品保全的规范,指导办案人员对该类物品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与相关单位和行政部门做好沟通,寻求协助执行。各业务部门与交警、车管所、房管局、银行等部门建立良性沟通,减少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提高办案效率。必要时,办案法官和公证部门一起进行现场执行并公证,保证财产保全过程中财产不流失、不损坏。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镇平县法院规范了财产保全的实施流程,最大化发挥财产保全这一法律措施的作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最大可能地实现,同时又维护其他人的合法财产不被错误处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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