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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法院公开宣判毒品案 女毒贩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15-06-15 13:58:00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胥丹丹 李财源)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6.26国际禁毒日,加强对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对毒品的警惕性,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3起毒品案,并现场进行法制宣传。

    公开宣判震毒贩

    6月10日,叙永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两河镇两河社区活动中心设立“赶集法庭”,对李某贩卖毒品、刘某贩卖毒品、项某运输毒品3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10日以来,被告人李某多次贩卖麻黄素给吸毒人员袁某、朱某等人。2014年9月20日左右,被告人李某先后两次分别贩卖100颗和200颗麻黄素给吸毒人员朱某。2014年9月25日,叙永县公安局民警对被告人李某住宅进行检查,并当场在其住宅查获毒品麻黄素151.62克,查获毒品海洛因0.26克。叙永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法律对毒品管理的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

    2014年9月23日10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在向朱某贩卖10片麻黄素及一小包冰毒时被当场抓获。公安民警从刘某某身上查获5.27克冰毒。同时,公安民警还从毒品购买人朱某处查获冰毒1.25克。且被告人刘某某在吸食毒品期间向罗某贩卖毒品二次以上。叙永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4年10月以来,被告人项朝兴多次驾驶摩托车运输毒品,并从购毒人员处按距离远近收取“摩的”费用。2015年1月7日15时许,叙永县公安局民警将携带毒品准备贩卖的被告人项某抓获,当场从被告人项某身上查获海洛因为0.4克。叙永法院对被告人项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叙永法院公开宣判,严惩了一批毒品刑事犯罪分子,狠狠打击了毒品犯罪行为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为全市禁毒工作的顺利推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巡回审判育百姓

    此次公开宣判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观看,该院法官利用这次机会现场给群众开展了一场法制公开课。

    法官现场为群众普及了一些毒品的相关知识,包括毒品的种类、危害等,并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讲解了毒品犯罪的种类,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

    村民李某在旁听了这次公审后说到:“以前我一直以为只有贩卖毒品才是犯罪,今天听了法官的讲解我才知道原来容留他人吸毒都是犯法的,总之一定要远离毒品,沾染上毒品,就是一条不归路啊!”

    通过这次法制宣传,受教育的群众达1000余人,达到了打击犯罪、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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