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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法院落实“两个责任”促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5-06-23 14:29:47
本网讯(郭祚辉 傅焰霞)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追究办法》和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责任追究年”活动为契机,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机统一起来,采取多项措施密切配合,发挥职能,有效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该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 一是层层落实两个责任。建立以党组领导班子为一级主体,党组书记为二级主体,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三级主体,庭、局、队、室负责人为四级主体,全院干警为五级主体的运行体制,层层落实,层层传压。即党组领导班子机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责,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庭局队室负责人对庭局队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责,干警对本人的廉政建设自主负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得以贯彻落实。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学习。为强化廉政教育学习,举办了为期三天了廉洁司法集中教育专题培训班。让全院干警时刻保持警醒之心,守好廉洁底线,筑牢拒腐堤坝,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改进作风的表率、司法廉洁的表率。 三是加强监督。强化内部监督。通过探索完善四“卡”制度,即强化内部监督。通过发放廉政纪律提示卡、办案审限提示卡、信访问题督办卡、司法辅助工作委托监督事项告示卡等四种卡片,时刻提醒本院每位工作人员保持廉洁司法;加强外部监督,坚持案件回访制度,对全院各业务庭室所办理的案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走访,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人不满意或意见较大的案件,由本院组织办案庭室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行回访,加强了对干警的廉政监督;不断强化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机制,坚持上班纪律日通报制,通过法庭上班视频点到和指纹签到等方式,让廉政监督落实到每一天。 四是扎实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整治。通过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方式、建立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开通视频接访系统,提高立案工作的透明度,推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立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有效防范司法不廉。完善网上检索查询系统,扩大庭审网上直播,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五是建立领导干部和法院工作人员案件过问“留痕”制度。构建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解决审判和执行人员受各种因素非法干扰,办权利案、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审判执行法官的有效监督,将廉政风险点从院长、庭长逐步转移到合议庭和主审法官身上,建立办案质量终身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为核心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六是做好举报网站联网运行工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的同时,认真对待每一起群众举报,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认真处置举报信息,烟尘司法腐败,反馈处置结果。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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