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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法院集中宣判四起涉毒案 12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6-29 09:02:20


    本网讯(邹凯 曾昭辉)  6月26日第28个国际禁毒日之际,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中进行一审宣判,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被告人蔡能聪、邱双菊、黄锡友、王芹焕等10人1年3个月至4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付焱文、张玉玲有期徒刑六个月和七个月,各处罚金4000元和5000元。

    据了解,4起案件均为一审案件。在被告人蔡能聪、邱双菊等4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一案中,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曹建生(另案处理)提出向被告人蔡凤安、蔡能聪父子俩购买麻黄素,被告人蔡凤安电话联系被告人邱双菊让其帮忙联系麻黄素。尔后,被告人邱双菊将该消息告知小姑子即被告人黄七秀妹。被告人黄七秀妹在得知被告人邱双菊可以通过此事从中获得介绍费后,帮忙寻找货源,并将他人提供的麻黄素样品通过被告人邱双菊转交给被告人蔡凤安。随后,被告人蔡凤安、蔡能聪以6万元价格向被告人邱双菊、黄七秀妹购买麻黄素85千克,并对麻黄素进行加工提纯。8月11日1时许,被告人蔡能聪在家中将提纯的75千克麻黄素以每千克3000元的价格赊销给曹建生。

    在被告人黄锡友、王芹焕等6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一案中,6名被告人于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间,时分时合或伙同他人,非法运输含有麻黄碱药品或用麻黄草提取、化学原料合成麻黄碱,共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作案5起,麻黄碱共计91.54千克。

    另外两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27岁的年轻女子张玉玲2015年1月间登记入住长汀县某宾馆,同月26日晚上,被告人张玉玲容留陈某音等人在房间用自制的“冰壶”共同吸食冰毒。次日凌晨1时,被告人张玉玲在宾馆房间被公安机关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张玉玲、陈某音尿液检测呈冰毒阳性。无独有偶,生于1997年2月的付焱文今年3月25日登记入住长汀县城某大酒店。尔后,在房间内容留胡某、肖某芳等人共同吸食冰毒。次日晚上,被告人付焱文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检测,付焱文、胡某、肖某芳尿液检测呈冰毒阳性。

    据统计,今年以来,长汀法院共受理各类涉毒犯罪案件18件,审结17件。案件呈现涉案人员多、年龄更加趋于年轻化、女性涉毒人员增加的特点。毒品犯罪危害极大,不仅摧残人的身心健康,各种因毒品引发的其它案件也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在此我们奉劝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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