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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称妻子打工时不辞而别杳无音讯要求离婚
发布时间:2015-07-03 11:05:03
丈夫称妻子打工时不辞而别杳无音讯要求离婚 经人介绍我和被告于2008年12月8日结婚,2007年6月6日生育一男孩,取名张会光,由于我和被告感情不和,在一起生活期间根本没有共同语言,2011年我和被告在厦门打工期间,被告结识了另外一名男子之后被告便不辞而别,时至今日我不但见不到被告的面,连电话也联系不上,到目前为止,我和被告的夫妻感情已不存在。 来源:
禹州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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