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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念好“四字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7-15 13:44:14


    本网讯(唐海奎)  民生无小事,件件关民心。2015年以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念好“四字经”,努力争创人民满意法院,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群益。

    一是念好“便”字经,减少群众诉累。开通预约立案电话,主动为老弱病残上门立案;加大诉讼指导力度,告知原、被告双方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将法庭搬到工地、农村、社区,尽量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的次数。

    二是念好“快”字经,坚持快审快结。对涉及农民工欠薪、拒付劳动报酬等事关民生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做到时间安排优先、车辆服务优先、审判场所优先。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民间纠纷,就地进行调处。

    三是念好“和”字经,强化调解工作。采取亲情感化与村社干部做工作相结合、宣传法律政策与教育劝导相结合、庭前调解与庭后调解相结合,法庭调解与借助外力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力促当事人握手言和,保证法律文书及时兑现。

    四是念好“援”字经,凸显司法温情。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对困难农民工欠薪案在缓、减、免诉讼费的同时,提供灵活多样的援助,确保困难农民工打得起官司,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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