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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省首例网络谣言案在曹县法院宣判
发布时间:2015-07-16 11:37:34
本网讯 “被告人李某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昨天,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利用网络散布谣言诽谤他人一案,并当庭作出裁判。据悉,这是全省首例利用网络虚假发帖,恶意诽谤他人的案件。 近年来,曹县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扎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打防结合、防御为主”的方针,依法从严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积极参与打击谣言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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