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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法院暑期迎来大学生社会实践潮
发布时间:2015-07-17 15:26:27


    本网讯(苏慧娟)  继2012年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与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互聘合作协议并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及理论研究基地后,又于2014年7月17日与洱源县委政法委签订共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并将洱源县人民法院邓川法庭挂牌为学院的实践教育基地。洱源法院以此为依托,以邓川法庭为前沿阵地,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的探索实践,为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院校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与洱源法院的联系和合作,7月15日下午,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师生一行11人在学院团委书记郭璠带领下,来到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与洱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刚,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松、杨汝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杨逢春等院领导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洱源县法院院长马刚介绍了院机关及邓川法庭的基本建设情况及审判权利运行机制的最新开展情况,副院长杨汝灿进一步进行了详细说明。介绍完毕后,带队老师就就业市场拓展项目,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和就业前景分析调研向发问,提出探讨。同学们也积极踊跃的就该院案件办理情况、调撤率、司法改革进程及文化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提问,领导对同学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耗时2个半小时的座谈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围绕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各位同学纷纷表示,在该次座谈中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实用性的东西。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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