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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法院开庭审理杨明等14人寻衅滋事案
发布时间:2015-07-20 10:56:50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赵增强)  杨明等14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经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7月17日上午9点在邢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杨明等14名被告人无故滋事、殴打他人、毁坏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被告人多,庭审时间长,社会关注度高,旁听人员多,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该院得到中院法警支队、桥西、南和、沙河法院法警大队的大力支持。整个庭审活动组织严密,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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