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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四个转变”加强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5-07-21 14:24:12


    本网讯(宿伟光 王倩)  在开展“深学思、促整改、作表率”教育实践活动中,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以“四个转变”为着力点,推动队伍作风不断好转,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转变思想作风,强化教育引导。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学思、促整改、作表率”等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五型法院”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司法为民和廉政勤政意识。加强干警的日常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全院人员学习作风建设的文件和正反典型案例,坚持每月通报一次全院作风建设情况,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院队伍建设大会。

    转变纪律作风,强化工作落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严格的队伍管理制度,着重抓好落实,重点解决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办私事、公车私用、办公时间上网玩游戏等“庸”、“懒”、“散”、“乱”的问题。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审务督察,对院机关和法庭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解决。

    转变审判作风,强化审判管理。坚持把强化审判管理作为转变审判作风的工作重点和目标,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把每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高度重视办案效率,强化效率意识、效率机制、效率管理、效率监督;高度重视办案效果,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努力促成调解,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结事了,化解双方矛盾。

    转变服务作风,强化群众观念。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8个窗口的服务职能,建成集立案、咨询、保全、法官预约,缴费、立案调解、执行、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开通“12368”服务平台,提供联系法官、案件查询、诉讼咨询、情况反映、信访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加强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建立驻村调解室、驻行政机关工作站点,积极打造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多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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