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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环环相扣”减轻当事人诉累
发布时间:2015-07-22 15:34:35


    本网讯(闭赋火 农玮萍)  2015年以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方便群众、方便诉讼的“两便”原则,从立案、审判、接访三个环节入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释明答疑,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少走弯路。在立案阶段,该院通过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举证要求、举证程序加以强调,避免当事人有证据不知举、不能举、超期举;裁决后,裁判文书后附上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接受裁判,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带来上诉、上访或申诉。

    速裁调解,尽量将小额、简单纠纷在诉前解决。在立案审查阶段,对证据清楚、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案件进行审前调解,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快速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

    随时接访,尽早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为畅通信访渠道,该院按照“案结事了、定纷止诉”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行下访、回访、接访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该院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9万余元,院领导、各业务庭中层以上干警接访当事人54人次,80%的来信来访问题得到及时回复和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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