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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法院在闹市开庭审理醉驾案
发布时间:2015-07-30 14:16:15


    本网讯(张长海)  “带被告人胡某到庭!”近日,河南省淅川县城中心文化广场,随着审判员刘建春的一声令下,在4名法警的押解下,被告人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押解至庭审现场接受公开审判。这标志着淅川县人民法院在服务民生“热点”,加大全民普法工作中迈出了坚实一步。

    “之所以要现场审理此案,就是要给大家起一个警示教育作用。提醒他们树立‘饮酒无小事’的观念,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今天的效果,出乎意料的好。下一步,我们还将选取如破坏生态、食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等社会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通过巡回开庭宣判,普法知识宣讲等形式,努力营造全民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法院应有的贡献。在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后,淅川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自勇表示。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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