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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法院:医院调解暖人心 人性司法获赞誉
发布时间:2015-08-11 09:43:26


图为法官在做调解工作

    本网讯(李波 李绍泉)  “真的太麻烦法官了,因为我这病没法回去,让你特地跑一了趟……”8月7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前往福州某医院就一起涉案31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展开调解,仍在住院治疗中的当事人张某连声道谢。

    原来,张某因一土方工程施工的工程款问题与魏某发生了纠纷。张某认为自己也是受他人雇佣,仅仅是工地的管理人,其在施工合同上和结算单的签字均以代理人身份签字,不应当承担工程款的支付。但魏某不认同他的说法,遂将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张某,却发现手机已停机。后通过多方打探,获得了张某的联系方式,却得知张某因患抑郁症、冠心病,目前在福州进行住院治疗,原定的庭审也无法到庭参加。知悉该情况后,承办法官在征得魏某同意后,与魏某一同前往张某所在医院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耐心的劝导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就工程款的交付事宜展开了协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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