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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官走进敬老院为失明老人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5-08-11 10:04:33


图为承办法官在和老人谈心

    本网讯(叶发强 潘飞)  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畅通司法便民渠道,主动上门服务,真抓实干,在细微、点滴中践行为民司法。

    李老伯60多岁,自小双目失明,未生育子女。父亲去世后,李老伯便孤身一人居住生活。2006年,李老伯与堂弟李某华夫妇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2015年6月26日,因扶养问题导致堂兄弟间关系不睦,李老伯便诉至法院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开展了走访、调查工作。

    李老伯自去年房屋倒塌后,政府便安排其居住在雷平敬老院。2015年8月6日,承办法官考虑到李老伯双目失明行动不便,便主动上门到雷平敬老院对老人进行慰问并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后,李老伯说出了其中的缘由,讲明了自己的诉求。李老伯对法院的专程来访很感动,态度有了好转。最终,老人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与堂弟间的扶养纠纷。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的美德不仅要用道德去约束,同时也要用法律的力量去监督实现。这样才能让每个老人都老有所养,享受一个温暖而不孤单的晚年,让司法的阳光温暖每一个人。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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