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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细、全、严”规范司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5-08-18 16:20:24
本网讯(韦金山 张燕燕)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做到规范内容“细”、整改措施“全”、监督执行“严”,有效肃清队伍问题,提高队伍战斗力。 规范内容“细”,有效查找存在问题。重点整改和解决的内容主要包括审判能力是否强、案件质量是否高、案件执行是否失范、审判流程管理是否规范、司法为民是否到位、基层基础建设是否规范等,通过细化规范司法行为的内容,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目前,该院查找出司法为民意识不强等作风问题3个。 整改措施“全”,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针对查找出的作风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整治重点,一项一项盯紧抓实,细化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管理制度规范化,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有效整治“六难三案”问题。该院干警根据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项。 监督执行“严”,有效提高整改实效。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构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内外部监督,长效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对全院干警行为的管控,用铁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规范干警的业内外行为。目前,该院干警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改善,队伍整体作风良好。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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