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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三项重点督查”规范司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5-08-06 15:29:10
本网讯(曹华 夏义水) 今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以“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司法作风建设核心问题,开展“办案作风、司法公开、廉政纪律”三项重点工作督查,规范司法行为。 督查办案作风。除对上下班工作纪律强化检查外,重点对立案窗口服务、庭审规范、案件信息录入、案件审限规定、执行进展情况等进行督查。通过明查暗访、检查庭审、评查案件、回访当事人、接收举报投诉等,坚决克服和纠正服务意识不强、庭审不规范、超期办案、不作为等问题。 督查司法公开。该院对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廉政监督卡发放、办案节点录入、网上办公办案及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每月一检查,并适时通报,倒逼各部门司法公开各项具体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督查廉政纪律。经常性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精文减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情况。组织开展对“五个严禁”规定、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任职回避规定,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规定等廉政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举报信访件及时查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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