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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贩卖毒品3.6克获刑3年罚金3000元
发布时间:2015-08-19 16:06:04


    本网讯(李度)  近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刑事案件,被告人吾守尔·仔登贩卖毒品3.6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3000元人民币。

    2012年7月17日晚8:00左右,吾守尔·仔登、合尼古丽·艾合买提、吐尔洪·亚森、努尔比亚·艾麦尔、贝丽克子·尼亚孜等人乘坐吾守尔·仔登的小汽车去阿克苏市。五人来到阿克苏市后,吐尔洪·亚森和吾守尔·仔登来到路边的一个商店,二人买了一些烟、酒和吸管等东西,随后来到温宿县城找到一个偏僻的小宾馆开了两间房。晚上10:00时许,吾守尔·仔登给在阿克苏市的买买提艾力打电话说自己需要毒品,15分钟后买买提艾力来到了吾守尔·仔登住的宾馆前面。吾守尔·仔登从买买提艾力手里用3000元买了5包冰毒、3包海洛因回到房间,然后自己吸了冰毒。

    第二天晚上5:00时许,吾守尔·仔登在阿克苏市逛街时接到一个汉族人的电话,在步行街和那个汉族相遇给这个汉族人卖了一包冰毒、收取500元。随后被阿瓦提县公安局抓获。经调查查明,5包冰毒重1.9g , 3包海洛因重1.73g 。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吾守尔·仔登无视国家法律,贩卖毒品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当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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