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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法院“三步法”提升社会法官办案能力
发布时间:2015-08-27 13:39:42
本网讯(赵林林) 为提高社会法官办案水平和能力,今年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灵活运用“三步法”指导社会法庭工作,促进社会法官办案积极性,提升社会法庭工作质效。 第一步,精挑细选任“能兵巧匠”。通过公开选聘、主动邀请等方式,在辖区选拔任用那些德高望重、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热心社会法庭工作的人为社会法官。并对社会法官工作质效实施定期考核,根据卷宗质量、办案数量、调解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第二步,赠阅法律书籍拓宽知识。为保证社会法官法律知识及时更新,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能够运用最新法律知识,该院为社会法官订阅了《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等刊物,并通过赠送法律书籍、开放图书室等方式,为其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步,定期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为开阔社会法官视野、拓宽其调解工作思路,该院自2014年以来每季度一期,定期对社会法官进行业务指导,由院资深民事法官通过典型案例,就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纠纷的调解技巧和方法进行传授和讲解,提高社会法官调解能力和技巧。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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