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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与州人社局联合举办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5-08-27 13:52:30


    本网讯(孙有静)  8月24日上午,新疆昌吉州中院与州人社局联合举办劳动争议、工伤认定、劳动监察案件实务培训。培训由该院副院长赵鸿武主持。

    培训采用现场授课和视频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中,昌吉州中院行政庭庭长岳清文对州法院、州人社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后,4年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两机关最近共同印发的《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所涉及的10个问题的理解与执行进行了说明。州人社局劳动仲裁院主任曹娟就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争议、社会保险费争议所涉政策法规、费用标准等裁审中易出现问题的难点进行细致讲解。州人社局工伤认定科科长李仰东对挂靠经营、单位组织活动中工伤的认定及48小时内病亡视同工伤等情形结合案例进行培训。州法院行政庭高玉莲法官对5种特殊情形下劳动关系确认的法律法规与现实裁审实务的冲突进行介绍并提出了可行性分析建议。

    整场培训历时3个小时,授课人员准备充分、分析透彻,达到了预期效果,全州两级法院和州市人社局的100余名干警受益匪浅。

    昌吉州中院副院长赵鸿武在总结中对如何加强两级法院与仲裁委的沟通、协调提出了意见,并对下阶段的培训、交流做了简要安排。本次培训是在该州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的新背景下举办的,有利于统一裁审标准及执法尺度,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工伤认定及劳动监察办案水平,完善法院与人社局的裁审衔接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司法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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