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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干警清除5立方米石头成功排除妨害
发布时间:2015-08-27 13:38:50


    本网讯(黄翠玲 杨宗海)  8月26日,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平台,连线在南宁举行的全国执行工作会议现场,实时向会议现场传送一起排除妨害案件执行现场画面,并成功执结该起案件。

    陶朝权、陶有光、陶远光、陶炳光、陶宪云与陶文登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过平乐法院一审判决、桂林市中院二审终审判决陶文登清除堆放在争执通道中的5立方米石头,恢复原有道路的通行。但是期限届满,陶文登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因此陶朝权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陶文登夫妇有二子三女,两个女儿已出嫁,儿子均在外打工。案件主办人依法两次给陶文登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均遭到拒绝签收。之后案件主办人也多次找陶文登作思想工作,他仍坚持不履行法院的判决。

    为确保这次强制执行行动顺利进行,在平乐县党委的领导下,平乐法院会同由公安、交警、政府、村委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强大的强制执行队伍,对陶文登堆放在争执通道中的5立方米石头实施强制执行,恢复原有道路的通行。同时针对执行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认真做好安全有效的防范、应对、处置风险的执行措施,制定周密的执行行动方案。

    执行前一天,陶文登仍然决绝执行判决结果,甚至把其儿子及女儿女婿召集回来准备阻挠执行。法院派出工作组对其一家坚持不懈地做思想工作,在凌晨两点左右终于同意执行,最终没有在执行现场进行阻挠。执行现场在桂林中院的技术指导下井然有序,公安、交警、法院、政府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不到半小时就把石头清理干净,恢复道路的通行。在执行过程中,人大、政法委、政协也组成监督组对执行现场进行民主监督,他们都对此次案件的执行表示高度的肯定。

    平乐法院已多次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建立联动执行机制,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是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平乐法院今后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继续抓好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和管理水平;继续加强执行信息公开,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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