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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撬锁入室盗窃财物被判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15-09-15 17:07:22


    本网讯(夏小洁)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甘卫荣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2014年2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甘卫荣先后多次窜至丰城市河洲街道宋家村、小桥邹家村、曲江镇荣塘边徐家村、熊家村等地,趁无人之机,采取撬锁入室等方式,窃得王某、何某、游某、邹某等人清木茶几、清青花山水纹香炉、清竹蔑帽盒、清藤制手提箱、鱼盘、香炉、福禄寿三星坐像、字画、酒、紫砂茶具、瓷茶杯、瓷碗、瓷罐等物,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644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甘卫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甘卫荣具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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