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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强行进入住宅索债 四“讨债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9-16 16:41:56
本网讯(钟志君) 多次强行进入他人住宅讨债,打砸物品,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谢峰等四人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因受害人袁某的丈夫欠他人债款未还,2014年7月-12月期间,被告人谢峰等四人多次强行进入袁某的家中,向其追讨债款。袁某无法偿还,被告人谢峰等人便将采取将其家中所有水电打开,强行霸占其房间在其家中居住,在大厅燃火取暖,打砸房门等方式讨债。袁某无奈报案,被告人谢峰等人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峰等人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四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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