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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债不烂” 丈夫生前欠款妻子偿
发布时间:2015-09-24 14:05:14


    本网讯(黄春章 蒙幸洁)  廖军向龙健借款8万元到期后尚未归还即不幸病逝。龙健遂将廖军妻子告上法庭,请求其承担偿还借款责任。9月22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龙健当庭获得偿还款7万元。

    2013年6月,借款人廖军向原告龙健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年。但是,借款人廖军于2015年7月不幸病逝,其法定继承人分别为妻子、儿子和母亲。为追回欠款,龙健遂将廖军妻子告上法庭。

    在诉讼过程中,龙健认为其与廖军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由于廖军与妻子系夫妻关系,两人应当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因此,该借款应先从借款人廖军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仍有不足部分,再从借款人廖军的合法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主办法官根据当前情况,从情与理两个角度出发,结合审判经验,现场讲解法律知识,具体分析案件的情况,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龙健当庭获得偿还款7万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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