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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奸淫九旬老太未遂被其孙女制服
发布时间:2015-09-25 14:43:59


    本网讯(张瑜)  一男子酒后发疯,将欲望的魔手伸向九十余岁的老太太。2015年9月8日,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刑事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粱中阳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2015年7月2日15时许,粱中阳醉酒后进入黔西县城关镇被害人陈某某(1918年10月21日出生)家中找水喝。其见被害人独自在家,顿生奸淫邪念,遂爬到陈某某床上,脱下陈某某的裤子,扑在陈某某的身上欲对其实施奸淫行为。陈某某大声呼救,其孙女魏某某听到呼救赶到现场,当场将被告人粱中阳制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粱中阳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强奸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确认。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介于归案后,被告人粱中阳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从轻处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黔西县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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