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蟊贼“搬家式”盗窃疯狂作案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5-09-29 15:34:20


    本网讯(曹友喜 张燕园)  一盗贼平时无所事事,见机撬门入室实施搬家式盗窃,连鸭蛋都不放过。2015年9月25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刚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刚在蒙城县内共实施入户盗窃8起,盗得财物价值1099元。

    2014年8月份,被告人李刚窜至李某甲、李某家中,分别盗窃黑色踏板电瓶车一辆和现金80余元、浴池澡票18张。同年9月份,被告人李刚窜至吴某某、李某乙家中,分别盗窃“天能”牌48V30A电瓶一组和现金300余元、玛瑙手串一个、咸鸭蛋8个、黄山香烟一包。

    2015年春节,被告人李刚窜管某某家中,盗窃罐装“和其正”牌饮料两瓶。同年3月6日上午,被告人李刚窜李某丙家中,盗窃书籍若干本、斧头一把及压水井头一个。3月10日,被告人李刚来到孙某某正在装修的家中,盗窃玉项链一串(含玉吊坠、玉钱各一个)。同时,2013年至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刚多次窜至张某某家中,盗窃现金80余元及面包、水果、饮料等物品若干。

    另查明,2014年3月27日,被告人李刚因盗窃罪被蒙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被抓获后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盗窃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坦白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有盗窃前科,依法应酌定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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