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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法院:坚持社区矫正 预防重新犯罪
发布时间:2015-10-23 14:28:03


    本网讯(孙华卫)  近年来,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被共青团河北省委命名为“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作用,认真履行法院职责,全力配合司法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被帮教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加强庭前沟通。庭前通过司法所、派出所等确认被告人的身份等基本信息,征询是否具有适用非监禁刑的条件,尽可能在合法、合理的范畴内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比例。

    加强庭后回访。尤其对青少年犯罪,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部做到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等形式,了解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犯的思想状况及工作生活情况,及时纠正不良苗头,防止再次违法犯罪。

    建立矫正谈话制度。承办法官在宣判后专门会同矫正对象亲属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告知权利义务,督促其及时办理报到手续。

    积极实施帮教帮扶。积极协助、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帮教工作,定期开展走访、检查。2013年以来,该院已对100余名矫正对象进行了点对点帮教,并通过与学校、企业、社区等协调,帮助5名未成年犯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50余名缓刑犯进入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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