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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法院“刑九”普法获民赞
发布时间:2015-10-27 14:34:27


图为法制宣传现场。

    本网讯(胥丹丹)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将正式施行。此次修正案亮点多多,意在进一步增强公民守信、守法意识,侧重保护老、幼、妇、弱等社会弱势群体,并将多种之前不属犯罪的行为入罪。为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法律,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于 10月26日组织干警在叙永春秋祠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为做好此次宣传活动,叙永法院事前积极与各社区联系,了解现阶段老百姓的法律知识需求,并据此制作具有针对性的宣传资料,抽调立案、民事、刑事法官组成法制宣传组现场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活动现场,法官们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老百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刑法修正案(九)》,重点讲解《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一些生活中看似常见也可能入罪的行为,如:在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私藏恐怖主义禁书,甚至辱骂法官等行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叙永法院还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刑法修正案(九)》的内容,通过网络媒体扩大宣传面,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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