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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中院“亮剑”出招巧破解送达难
发布时间:2015-10-28 11:48:17


    本网讯(沈宁)  随着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因生活、工作等需要,造成人口社会流动性日益增加。当事人居住、工作环境不固定,使送达法律文书难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为此,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积极创新送达方式,努力破解送达难,提高审判程序的运行方式和效率。

    海西中院民二庭受理的原告谢某诉被告李某股权纠纷一案,案件在诉讼文书送达环节中,被告李某及其家属多次拒收应诉材料等诉讼文书,还将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改换。当办案法官上门来到李某家中送达应诉材料,了解案情时,李某的母亲以儿子外出务工不在家为由再次拒收应诉材料。经承办法官多次劝说并讲明法律规定,被告李某的母亲仍然不愿意代收材料。承办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向被告李某的母亲说明相关情况后,采用送达过程照相、实时拍摄的方式,将应诉材料留置在被告家中。

    在受理原告戴某与袁某签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原告戴某无法提供被告袁某的具体地址,只知道联系电话和QQ号码。承办法官当即给被告袁某打电话,通过电话录音固定当事人邮寄送达地址,后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采用扫描的形式制成电子文件,发送到被告的QQ邮箱,并打电话确认被告是否收到相关文书,最终完成了送达。

  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海西中院民二庭积极采取电子邮件送达、QQ及其他网络即时工具送达、传真送达、短信送达等方式送达,有效弥补传统送达方式效率低、成本高等不足;以拍照、录音、录像等电子方式固定留置送达证据,电话录音、手机短信固定当事人邮寄送达地址的方法,提高送达的准确性。通过上述电子方式送达或电子拍摄等固定送达证据,缩短了案件审判周期,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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