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妯娌为菜地互不相让 嫂子咬断小婶手指获刑
发布时间:2015-10-28 11:09:10
本网讯(冯艳) 妯娌之间本应该互敬互让,才能让家庭充满着和睦的气氛。但是本案的俩妯娌却为了一块菜地而大打出手。当嫂子将小婶的手指咬断,她也将为自己的不计后果的行为而买单。近日,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周美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 2015年4月8日12时许,广西浦北县某村的周美群因种植地界问题与其小婶黄某发生争吵进而互相殴打,争执过程中周美群头部、面部被黄某挫伤,黄某左拇指被周美群咬断。后周美群逃离现场,黄某被其丈夫送医治疗。经鉴定,黄某左拇指末节(指间关节以远)缺失,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为轻伤一级。 2015年4月8日13时许,被告人周美群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2015年9月17日,被告人周美群将人民币五千元交至法院代收,作为赔偿被害人黄某经济损失的款项。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法院于2015年8月20日决定对周美群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美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周美群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周美群当庭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经查,在案证据中被害人黄某的陈述和被告人周美群的供述可以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本案的发生是由于双方邻里之间因争种路边一块公共菜地引起矛盾激化才导致的,在本案中双方均存在过错。因此,被告人提出被害人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但在案证据中,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害人黄某先动手打被告人周美群且存在重大过错。因此,被告人所提出的该辩解意见及辩护人所提出的该辩护意见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辩护人提出建议对被告人周美群适用缓刑。经查,虽然被告人周美群将人民币五千元交至法院代收,作为赔偿被害人黄某经济损失的款项,但没有全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没有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不宜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故辩护人所提出的该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综上,鉴于被告人的法定情节及酌定情节,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周美群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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