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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中院:司法救助温暖失独花甲老人家庭
发布时间:2015-10-29 16:43:31


防城港中院执行法官向赵姓老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本网讯(林文瑶 廖龙佩)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谢谢法院还想着我们!”2015年10月28日,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在其亲戚的陪同下,走进了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当该院执行法官把司法救助金15000元交到了这位赵姓老人手上时,老人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不停地说着道谢的话。

    2013年2月21日,对于家住上思县平福乡赵某夫妇来说,是不忍回忆的一天。在这一天里,均已年过六旬的赵某夫妇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丧子之痛。原来,赵某夫妇的独子赵某南因宅基地纠纷及邻里排水问题,曾与堂兄弟赵某云发生过多次口角。案发当天,被害人赵某南和被告人赵某云再次因排水问题发生矛盾,赵某南冲进赵某云家推打其妻子。看到妻子被欺负,赵某云一气之下,便拿起水果刀对着赵某南的腹部、背部等部位连捅数刀。重伤下的赵某南跑到屋外的排水沟时便倒地身亡了。

    同年10月8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故判处赵某云有期徒刑十年,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8810元。

    自从独子去世之后,赵某夫妇就一直处于悲伤情绪当中。丧失劳动力的失独家庭,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拖着病弱的身体,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压在了这两个无人照顾的花甲老人身上。赵老说,现在他和妻子靠着每月560元的低保勉强度日,为了省钱平时也是吃自己家里种的菜。如果想要从村里到集市上看病或购买日常用品,还得搭乘一个半小时的三轮车才能到达目的地。

    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某云一直在北海监狱服刑。经查,同样是家境贫困的赵某云并没财产可供执行,这就意味着赵某夫妇拿不到应得的赔偿。考虑到两位老人生活困难,防城港中院执行法官主动告知两位老人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2015年7月6日,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赵某夫妇向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涉法涉诉特困群众救助资金”。防城港中院在受理该申请之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审查,确认了申请执行人符合救助条件等情况。仅仅过了三天时间,防城港中院依据《防城港市涉法涉诉救助资金管理方法》第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申请执行人赵某夫妇救助金15 000元。

    人民法院在作出救助决定之后,第一时间通知赵某夫妇。但由于两位老人体弱多病,交通不便等因素,直至三个月后,老人才从山里出来,到防城港中院领取救助金。

    近年来,部分案件被执行人无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申请执行人又因生活困难急需获得经济赔偿。胜诉却无法执行,让申请执行人倍感失望。面对此类案件,防城港法院在深入查询、挖掘被执行人财产的同时,一方面积极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工作,通过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努力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另一方面,积极与当事人所在乡镇、街道办协商,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必要时积极与外地法院协商,集结各方力量化解执行问题,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困难状况。对于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防城港法院根据其申请,审核实际情况而给予及时的司法救助。

    防城港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世浩表示,防城港两级法院将进一步落实好司法救助措施,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从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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