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非法向他人网购两支气压枪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5-11-03 16:23:16


    本网讯(廖长春)  10月26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网购气压枪案件,以被告人林军犯非法买卖枪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时,没收随案移送的气压枪2支、钢珠弹157颗。

    2014年3、4月份,被告人与QQ户名为大排长的气枪卖家商议好价格和气枪种类后,通过淘宝网分别以400元和350元向卖家购买了2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2014年7月1日,被告人被泰宁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同日,从被告人住处扣押到气压枪2支、钢珠弹157颗。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2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告人系初犯,购买的枪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悔罪表现,为此,给予其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