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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保健店销售“蚁粒神”牟利 店主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5-11-05 15:07:45


    本网讯(郭小生 于勇)  明知“蚁粒神”是有毒、有害食品,但为了经济利益依然销售。2015年11月5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钟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李钟勤是登封市一家夫妻保健店的店主。2012年9月至2013年11月,他明知“蚁粒神”胶囊是有毒、有害食品,但为了经济利益,仍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蚁粒神”胶囊四大盒(共计40小盒),在其经营的夫妻保健门市销售,销售价格每小盒25元,共出售30小盒。后经群众举报,李钟勤于2014年12月被警方抓获。经有关部门检验,涉案“蚁粒神“胶囊中有西地那非西药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钟勤明知“蚁粒神”系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但仍然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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