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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不识字雇熟客写单赌“六合彩”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5-11-05 17:11:59


    本网讯(汪次安 陈艳)  广东省南雄市店主颜东兰在其门店接受他人“六合彩”赌博投注,因不识字,于是雇请熟客孔斌为其写单。日前,南雄市法院一审以赌博罪判处颜东兰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3500元;判处孔斌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处罚金3000元。

    南雄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至11月间,被告人颜东兰在其租住的位于南雄市银杏花园18号的门店接受他人“六合彩”赌博投注130期,合计接受投注金额人民币98466元。接受投注后颜东兰将他人的投注码、投注款上交给上家(姓名不祥,男性,粤语口音),上家按照平码百分之三、特码百分之十的点数返点给颜东兰。

    因被告人颜东兰不识字,在此期间,颜东兰以每期40元人民币的报酬雇请被告人孔斌帮忙写单,孔斌平时从事摩托搭客,赚钱少而辛苦,面对这份轻松拿钱的活,经不住诱惑同意了。期间,孔斌断断续续帮忙写单约60期,金额为人民币30588元。孔斌从中获利人民币24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颜东兰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接受他人“六合彩”赌博投注130期,投注金额人民币98466元;被告人孔斌帮助写单约60期,涉案金额30588元,获利2400元,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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