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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赌资偷摩托车 “赌徒”尚未销赃便被抓
发布时间:2015-10-29 15:38:59


    本网讯(吴同燕)  贪乃万恶之源;赌是不归之路。一些人恋上赌博,以致家财散尽;一些人着迷赌博,最终犯罪落狱。被告人马好为筹集赌资不惜犯罪盗窃,还未来得及出售赃物就已被捕。近日,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马好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5年3月23日16时许,被告人马好为筹集赌资,在浦北县寨圩镇骏马夹板厂大门旁盗窃了被害人黄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豪江牌黑色弯梁摩托车,后将该车藏匿于“韦波地砖厂”厂房北面的坡地杂草中。被告人马好还未寻找到买主便于3月26日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将被盗摩托车追缴发还给被害人。经鉴定,被盗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650元。被告人马好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浦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马好为筹集赌资而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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