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与乡邻产生矛盾将对方打成重伤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5-11-13 09:59:09


    本网讯(蒋振军)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友好相处、互帮互谅才能形成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但是一男子却失去理智,持扁担将被害人打成重伤二级,触犯刑律被判刑入狱。近日,广西全州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唐林林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林林认为同村村民唐某某经常将自己房屋墙上堆放的红砖弄掉而心存不满。2015年1月22日20时许,被告人唐林林晚饭后持扁担在唐某某回家必经道路上等候,当被害人唐某某路过时,被告人唐林林持扁担向被害人唐某某的头部、胸部、腹部等部位打击,见唐某某倒地后逃离现场。经司法鉴定,被害人唐某某腹部损伤致脾切除,评定为重伤二级并八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林林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致被害人重伤二级并八级伤残,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