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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婚宴场地同时预定给两家 酒店被诉赔8千
发布时间:2015-11-19 13:43:42


    本网讯(刘志峰)  新郎李鑫准备在国庆节期间结婚,并提前预定了一家酒店。然而在结婚前两天李鑫再次联系该酒店时,却被酒店告知由于酒店疏忽已有其他人在同一天办婚宴,酒店已没有场地提供给李鑫。李鑫的家人与酒店协商未果,事后将该酒店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一万元。 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上甘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李鑫常年在外地打工,打算在今年国庆节期间回家举行婚礼,新郎的父母提前三个多月在当地预定了一家酒店,并订好了婚宴时间,双方约定在结婚的前两天再具体定酒席的桌数和菜品等事宜,新郎的家属预交了2000元订金。转眼国庆节到来,当新郎李鑫的家属按照约定到酒店商量办酒席事宜时,酒店的工作人员却告知其预定的时间有另外一家人在此办结婚酒席,没有找到李鑫的预定记录,而且酒店已没有场地提供给李鑫。当李鑫拿出订金收据时,酒店工作人员才发现出了问题,急忙向老板报告。经酒店查询,原来在三个月前先后有两家来预定10月4日那天的婚宴酒席,而且非常巧合两家同姓,酒店工作人员由于疏忽未将李鑫家的预定单据录入电脑中,结果导致酒店将那天的场地又预定给了后来的一家客人,而且那家人前一天刚刚定完酒席桌数、酒水和菜品等事宜,酒店已按照预定进行了准备。听到这个结果,李鑫和其家人非常生气,跟酒店老板争吵起来。由于酒店已无法将另外一家退订,老板一再表示歉意,同意赔偿李鑫由于临时更换场地造成的损失,但李鑫要求赔偿一万元损失,酒店老板不能接受。李鑫没有办法只好匆忙选定了另外一家酒店举行了婚礼,并在婚礼过后将误事的酒店老板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一万元。

    经法院审理,李鑫列举了由于酒店的失误给自己带来的种种麻烦和损失,在法院的调解下,酒店老板一再表示歉意,并与李鑫达成了谅解,最终赔偿李鑫八千元人民币,并退还了订金。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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