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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反被责骂 男子捅伤债务人父亲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1-19 11:27:56


    本网讯(王锡怀)  两男子到债务人家中索债时,被债务人的父母责骂,双方为此发生抓扯,其中一男子用刀将债务人的父亲捅伤。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付东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31日下午,卢某某(19岁)在米易县城老北街以“斗牛牛”的方式进行赌博时,向被告人付东和李某某等人借了7000元的高利贷(其中向付东借高利贷1000元)。当晚21时许,李某某驾驶一辆越野车(该车属于王某某所有)搭乘被告人付东和卢某某一同到卢某某家中索要债务。到卢某某家后,付东和李某某将来意说明后,卢某某的父母不但不想办法还钱,还责怪付东和李某某不该借钱给自己的儿子,双方为此发生争吵,进而发生抓扯。抓扯中,李某某趁机逃离现场,付东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卢某某的父亲的腹部捅了一刀后逃离现场。卢某某的父亲受伤后被送往会理县会川医院治疗,其伤情经诊断为:腹部穿通伤、肝破裂,失血性休克。经攀枝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卢某某的父亲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另查明,2015年2月26日12时45分许,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东车站派出所的民警在成都东火车站西进站口将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付东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东因民事纠纷故意致伤他人,致一人重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归案后,被告人付东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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