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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事实诈骗他人80万元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15-11-27 17:01:06


    本网讯(杨素香)  江西省樟树市市民皮建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达人民币80万元。日前,樟树市人民法院对皮建军诈骗罪案进行宣判,被告人皮建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19日,被告人皮建军虚构承包樟树市某大楼改建宾馆项目需要资金的事实,向江西某设备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80万元,江西某设备有限公司将8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了皮建军。同日和次日,皮建军将该80万元借款全部取走。之后,江西某设备有限公司发现被皮建军欺骗遂要求其还款,皮建军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并于2013年6月逃至广东省东莞市,后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皮建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达人民币8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皮建军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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