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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间玩闹致伤残 唐河法院圆桌审判维权益
发布时间:2015-12-11 16:40:36


图为圆桌庭审现场。

    法律资讯网讯(王明芝 王雨萌)  12月10下午,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校园人身伤害赔偿案。由于该案原被告均为父母外出务工的留守学生,昝岗法庭与少审庭协同办案,共同组成合议庭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这起案件,获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原告许波(化名)与被告郭可(化名)均为初中三年级学生,2015年4月21日,晚间第一节下课后,两人在去卫生间的过程中相互嬉戏打闹,玩得非常开心。在许波上楼梯返回教室时,郭可背靠楼梯栏杆伸腿将许波绊倒在地,却不料小小的玩闹导致了许波左胳膊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左尺桡骨骨折。本是同学间的玩乐,却造成了这样的悲剧,这让学校和家长都始料未及,郭可对此更是非常后悔、愧疚不已。

    许波在校受伤,责任谁来承担?为此,许波的父母到法院起诉。案件涉及父母外出务工的留守学生,为妥善化解纠纷,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及孩子们的合法权益,受理该案的唐河法院昝岗法庭邀请少审庭法官们一起,进行了这样一次圆桌庭审。庭审中,审判人员、原告许波的母亲、被告郭可的母亲、学校代理人及学校投保公司的代理人坐在一起,在相对融洽的气氛中进行庭审程序,商讨解决方案。庭审中,郭可的母亲许波的父母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校方代理人亦表示,许波和郭可在学校嬉戏打闹,老师未及时制止,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庭审中,法官们还向家长和学校提出建议。建议学校及时查找、弥补管理漏洞,严密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同时也提醒在外打工的学生家长要多关心、教导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做好安全教育,保护孩子们健康茁壮成长。

    庭审结束后,昝岗法庭刘永晓庭长表示:“由于保险公司代理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汇报、协调,庭审当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庭后,我们会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话及时判决,尽全力维护留守学生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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