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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官多次上门劝“老赖”促和解执结
发布时间:2016-01-29 13:41:45
![]() 图为“老赖”当场兑付赔偿款。 本网讯(黄旋) 2016年1月26日下午16时许,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指挥中心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主办法官不懈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圆满执结。 2014年8月10日21时许,被申请人谢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覃某横过公路时发生碰撞,导致覃某受伤,终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覃某的直系亲属苏某、覃某等八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开庭审理后,覃塘法院依法判决谢某赔偿苏某、覃某等八人损失25多万元。判决生效后,谢某已经履行了部分赔偿款,还有8万元未履行赔偿义务。苏某、覃某等八人遂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主办法官多次找到被申请人谢某,让其支付该案赔偿款,而谢某以没有钱为由拒履行法定义务。年关将近,为顺利解决纠纷,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主办法官再次到被申请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告知规避法院执行的严重后果。最终,在主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谢某一次性支付八万整现金给申请人苏某、覃某等八人。至此,该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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